一、108學年度本比賽繪畫類國小高年級普通班組新增試辦決賽現場創作(簡章詳如要點附件二)。
二、為求比賽之公平公正,請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務必遵守參賽規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三、要點詳見附件,或逕自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