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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學務處新聞:114年1月1日起未認證車輛將依法告發,呼顴市民共同維護居住環境。-桃園市立青溪國民中學-卓越創新

/ 發佈者:學務處衛生組長 / 發佈時間:2025-03-13 / 內容狀態:啟用中
說明:  
一、 依據環境保護局114年2月27日通知事項辦理。
二、 為加強管制噪音車,本市自114年1月1日起,若未使用認證合格排氣管並辦理變更登記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最高新臺幣(以下同)1,800元,且使用未認證排氣管車輛經攔查檢驗後,發現噪音超標不合格,再依《噪音管制法》最高可罰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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