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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學務處新聞:轉知:「11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桃園市立青溪國民中學-卓越創新

發佈者:訓育組長 / 發佈時間:2025-07-15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479日藝演字第1140001871號函辦理。

二、旨揭比賽實施要點修正重點如下:

(明定A組資格及A組資格認定之權責單位。

()  A組團隊成員比例計算如遇小數點,應採用無條件進位到整數,並以正式演出人員計算。

(室內樂合奏(包括絲竹室內樂)候補人數調增至2

(新增個人項目中提琴獨奏國小A組及B組。

(本比賽官網成績查詢及公告時間調整為該類組比賽結束隔日上午10時後。

(增列申訴提出時限。

(明定演出期間禁止攜帶含水、易燃液體及使用明火等。

三、本比賽決賽預定辦理時間,說明如下:

(團體項目分(北、中、南)區:自11531日起辦理。

(個人項目:自115315日起辦理。

(本比賽決賽整體辦理時間循往例為當年度31日至331日止(包括團體及個人項目),本學年度決賽確定日期及賽程將於115115日前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比賽官網。

四、旨揭比賽實施要點同步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mu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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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1_1_11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pdf
11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