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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輔導室新聞: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桃園市立青溪國民中學-卓越創新

/ 發佈者:輔導室特教組 / 發佈時間:2024-05-28 / 內容狀態:啟用中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5月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700931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吳科員,電話:(04)3706-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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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_1_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odt
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542_2_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附表.pdf
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