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辦理。 |
二、 |
本市110學年度辦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採線上申辦,作業時程自110年4月16日至4月30日止,請申請人依旨揭申請表單及計畫書撰寫規定辦理,並依限至「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https://tycnee.psees.tyc.edu.tw)」,進行線上作業。 |
(一) |
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國小教育科邱筱芙老師(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7416)。 |
(二) |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高級中等教育科鄭安利老師(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7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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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0學年度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團體申請作業表單、計畫書撰寫規定及申請作業流程圖 公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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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0學年度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申請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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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10學年度非學校型態機構實驗教育申請書撰寫規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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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10學年度個人實驗申請作業流程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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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10學年度個人實驗教育申請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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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10學年度團體作業流程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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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10學念度團體實驗教育申請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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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個人實驗教育申請書撰寫規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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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團體實驗教育申請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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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團體實驗教育申請書撰寫規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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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機構實驗教育 申請作業流程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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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籌設許可及立案許可申請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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