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0年4月27日師大國文字第1101010844號函辦理。 |
(一) |
國中小教師,具觀課議課與教師專業發展社群實務參與經驗者。 |
(三) |
具實際帶領與參與語文教師專業發展社群之教師、教授。 |
五、 |
響應環保與節能減碳運動,請與會人員自備水杯並多利用大眾運輸工具抵達會場。 |
六、 |
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及課務調整,本市國教輔導團輔導員所需交通費由教育部國教署及本局補助辦理之精進國中小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相關計畫項下支應(請洽團員所屬輔導小組召集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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