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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事室 - 人事進修 | 2022-07-08 | 人氣:1124
    主旨: 重申有關本市公立幼兒園不定期契約進用教保員申請留職停薪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05年12月27日桃教幼字第10501023051號函諒達。
    二、 依據教育部105年4月19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032305號函釋略以:「……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以下簡稱本辦法)以契約進用之教保員,其請假應依『勞動基準法』、『勞工請假規則』、『性別工作平等法』、『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請假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前開相關規定並未有教育實習留職停薪之規定,爰無由本部統一創設之由。……於不違反相關法規前提下,雇主得本於權責訂定優於請假適用法規之約定。」。
    三、 查107年4月2日修正公布之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略以:「幼兒園在職人員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得依本法第十條規定,參加教師資格考試;通過者,得向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修習半年全時教育實習。……。」。
    四、 為保障教保服務人員於前揭期間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之進修權益,爰有關修習幼教專班之不定期契約進用教保員申請留職停薪進行教育實習,各校(園)得視業務及園務運作狀況依權責核准,惟仍應以幼兒受教權益為要;至所遺職務是否聘任代理人員,視園內人力配置而定,並不得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6條規定,所生代理人員經費由各校(園)用人費用項下支應。
    五、 餘教保服務人員在職進修情形,請依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請假辦法第5條及適用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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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口說好話、心想好意、身行好事。
      聖嚴法師靜思語
    • 關於青溪國中

      本校位於桃園市北區,隔南崁溪與虎頭山為鄰,環境清幽、民風樸實。自民國五十七年八月一日創校以來,無論是校務推展、學風建立或設備之充實、校舍之增建,均燦然可觀。
      學校一秉五育並重之目標施教,力求均衡發展。但仍極重視學生 專長輔導,故在音樂、體育、工藝、科學教育、國語文教育方面,本校皆有傑出表現。然教育成就需長期薰染非咄嗟可得,今後學校之發展,猶待全體師生共同努力及各界先進之不吝賜教,則學校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