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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學組長簡惠敏 - 教務處 | 2022-10-26 | 人氣:224
    說明:  
    一、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本局111年9月16日桃教小字第1110087843號函(諒達)辦理。
    二、 本市111學年度第2階段辦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採線上申辦,請各受理收件學校於111年11月1日至11月7日登錄「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https://tycnee.psees.tyc.edu.tw)」,將申請人送交之申請書掃描上傳至線上申請系統,並進行申請案資料檢核,檢核注意事項如下:
    (一) 申請人需繳交資料是否已全數上傳完成。
    (二) 申請書是否為法定代理人親筆簽名。
    (三) 需為最近3個月內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並含詳細記事。
    (四) 學生申請之年級是否正確。
    (五) 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擬部分課程、資源或社團等項目與設籍學校合作者,需於實驗教育計畫內檢附與學校協調後之相關文件。
    (六)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擬與本市轄屬高中職合作者,需於實驗教育計畫內檢附雙方用印之合作計畫書(倘高一新生於放榜確定合作學校,應由合作學校函報其合作計畫等相關資料至本局)。
    (七) 經本局許可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擬自111學年度同時取得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籍之學生,應依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之規定入學,並由其法定代理人就課程與教學之實施、成績之評量、校內活動之參與、學雜費之收取及其他有關實驗教育之事項,與該學校擬訂合作計畫,經學校函報教育部許可後進行合作。
    三、 倘有相關疑義,請洽本案聯絡人:
    (一) 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國小教育科邱筱芙老師(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7416)。
    (二)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高級中等教育科鄭安利老師(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7594)。
    • 1) 111學年度第2階段辦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申請.pdf

    災害示警

    • 手心向下是助人,手心向上是求人;助人快樂,求人痛苦。
      聖嚴法師靜思語
    • 關於青溪國中

      本校位於桃園市北區,隔南崁溪與虎頭山為鄰,環境清幽、民風樸實。自民國五十七年八月一日創校以來,無論是校務推展、學風建立或設備之充實、校舍之增建,均燦然可觀。
      學校一秉五育並重之目標施教,力求均衡發展。但仍極重視學生 專長輔導,故在音樂、體育、工藝、科學教育、國語文教育方面,本校皆有傑出表現。然教育成就需長期薰染非咄嗟可得,今後學校之發展,猶待全體師生共同努力及各界先進之不吝賜教,則學校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