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中華民國第五十四屆世界兒童畫展桃園市作品比賽徵 集辦法辦理。 |
(一) |
徵集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及幼兒園學 生。 |
(二) |
收件日期:112年3月27日(星期一)至112年3月29日(星期三 ),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共計3日。 |
3、 |
作品標籤如附件,請詳實填寫各項欄位,並將作品標籤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送至中壢國中輔導室(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15號)當場確認簽收;倘採郵寄方式,請內附作品清冊(如附件)並自行確認作品數量,並於112年3月30日(星期四)前以雙掛號寄送,郵戳為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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