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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3-03-25 | 人氣:88
    一、 依據長庚大學112年3月21日長庚大字第1120030303號函辦 理。
    二、 旨揭計畫相關資訊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 申請資格:
    1、 本市各公私立國中、小學之學生。
    2、 曾獲本案品德教育實踐獎者,3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
    (二) 遴選指標:本獎項不以學業成績優良為最高指標,而以勤勞樸實之根本並結合關懷、誠實、公平、責任、尊重之 CEP(美國品格教育聯盟)中心德目為準則,甄選品德優良有具體事蹟足堪為學校楷模且學業成績達80分以上者。
    (三) 獎勵:
    1、 本案評選結果產生後,將於112年10月中旬擇日辦理頒 獎表揚活動。
    2、 獲獎學生獎額:
    (1) 實踐獎:獎狀1紙及新臺幣3,000元圖書禮券1份。
    甲、 國中:由本局另案函請學校核予記功1次。
    乙、 國小:由各校逕依權責從優獎勵,以為嘉勉。
    (2) 優良獎:獎狀1紙及新臺幣1,000元圖書禮券1份。
    甲、 國中:由本局另案函請學校核予嘉獎2次。
    乙、 國小:由各校逕依權責從優獎勵,以為嘉勉。
    (3) 入選獎:獲獎狀1紙。
    甲、 國中:由本局另案函請學校核予嘉獎1次。
    乙、 國小:由各校逕依權責從優獎勵,以為嘉勉。
    3、 指導老師獎額: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 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 等規定,本案薦送老師(指導老師)獎額,如下:
    (1) 榮獲實踐獎學生之指導老師:每名嘉獎1次及獎狀1 紙。
    (2) 榮獲優良獎學生之指導老師:每名績優狀2張及獎狀1 紙。
    (3) 榮獲入選獎學生之指導老師:每名獎狀1紙。
    (四) 薦送作業時程:
    1、 112年6月16日(星期五)前薦送符合資格之優良學生, 每校至多5名。
    2、 各校請於規定時程內(郵寄申請以郵戳為憑)檢附書面 資料(專用申請表格1份,須由薦送老師親自撰寫)、 實績佐證資料等函送台塑企業文物館教育推廣組收(地 址: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9號)。
    三、 本案倘有疑義,請逕洽台塑企業文物館承辦人雷先生(聯絡 電話:03-2118800分機3357;電子信箱:kaifu@mai l.cg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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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災害示警

    • 手心向下是助人,手心向上是求人;助人快樂,求人痛苦。
      聖嚴法師靜思語
    • 關於青溪國中

      本校位於桃園市北區,隔南崁溪與虎頭山為鄰,環境清幽、民風樸實。自民國五十七年八月一日創校以來,無論是校務推展、學風建立或設備之充實、校舍之增建,均燦然可觀。
      學校一秉五育並重之目標施教,力求均衡發展。但仍極重視學生 專長輔導,故在音樂、體育、工藝、科學教育、國語文教育方面,本校皆有傑出表現。然教育成就需長期薰染非咄嗟可得,今後學校之發展,猶待全體師生共同努力及各界先進之不吝賜教,則學校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