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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簡介:桃園市立青溪國民中學-卓越創新

  • 擬訂各項輔導章則、工作計劃,並主持執行、考核及輔導工作評鑑事項。
  • 執行輔導相關會議決議事項,掌理全校輔導業務。
  • 推動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 推動特殊教育各項活動內容及評鑑。
  • 溝通全校師生的輔導觀念,落實校園心理衛生工作。
  • 聯繫校內外資源,以推展校內輔導工作。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擬定「輔導組工作推行計畫及行事曆」。
  • 辦理性別教育、家庭教育、親職教育、生命教育等宣導活動。
  • 中途輟學追蹤及復學輔導。
  • 辦理高關懷社會技巧彈性課程小團體。
  • 辦理認輔小團體成長課程。
  • 辦理教師輔導知能研習。
  • 輔導專欄佈置。
  • 學生問題處理及諮商統籌分配給專輔教師等工作。

  • 擬定資料組工作推行計畫及行事曆。
  • 建立並保管學生基本資料及異動生資料之轉移。
  • 適時提供教師所需之學生資料。
  • 擬定各類測驗並加以實施運用。
  • 辦理升學就業資料展及參觀活動。
  • 畢業生升學就業之調查統計。
  • 承辦生涯發展教育相關業務。
  • 各年級智力測驗.性向測驗.興趣測驗統計分析.報表彙整及運用。
  • 學生輔導資料紀錄AB表建立。
  • 學生升學及就業資料蒐集與宣導。

  • 處理特教相關業務之公文函件。
  • 擬定特殊教育行事曆及各項計畫與活動。
  • 辦理特殊學生之招生鑑定與安置工作。
  • 擬訂特教組各項工作計畫與實施。
  • 執行特教組相關之設備需求與經費核銷。
  • 籌辦特殊教育班IEP會議、IGP會議及其他特教相關會議。
  • 依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決議辦理相關事宜。
  • 規劃安排特教宣導相關事宜。
  • 資優營隊之規劃與執行。
  • 協助處理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案件。
  • 依據特殊教育學生需求,協助教師提供教學、輔導及支援服務等各項工作。
  • 提供校內教師、學生及家長特殊教育諮詢服務。

  • 個案輔導:以二、三級個案為主,三級轉介時為學校之個案管理者,每週以晤談六節課,每學期一百二十人次為原則。
  • 個案研討:負責校內個案研討會之規劃及執行。
  • 測驗與解釋:針對個案之需求實施心理測驗及解釋相關測驗之結果。
  • 班級輔導:因應班級突發或危機事件並進行輔導。
  • 親師諮詢:提供家長及教師輔導相關專業知能之諮詢服務。
  • 小團體輔導:每學期至少帶領一團,每團以12節課為原則,並負責小團體輔導工作含規劃、執行、成果製作。
  • 輔導活動:協助學校發展性輔導活動之推動,如心理衛生宣導等。
  • 進修與督導:參加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業知能研習及督導,每年至少18小時以上。
  • 輔導網絡資源的聯繫與運用。
  • 協助學校輔導工作的執行及評鑑。
  • 對於校園危機或緊急事件進行全校性的輔導。
  • 學校得依教育部規範輔導教師之職掌功能,視實際狀況調整其內容。

  • 個案輔導:以二、三級個案為主,三級轉介時為學校之個案管理者,每週以晤談六節課,每學期一百二十人次為原則。
  • 個案研討:負責校內個案研討會之規劃及執行。
  • 測驗與解釋:針對個案之需求實施心理測驗及解釋相關測驗之結果。
  • 班級輔導:因應班級突發或危機事件並進行輔導。
  • 親師諮詢:提供家長及教師輔導相關專業知能之諮詢服務。
  • 小團體輔導:每學期至少帶領一團,每團以12節課為原則,並負責小團體輔導工作含規劃、執行、成果製作。
  • 輔導活動:協助學校發展性輔導活動之推動,如心理衛生宣導等。
  • 進修與督導:參加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業知能研習及督導,每年至少18小時以上。
  • 輔導網絡資源的聯繫與運用。
  • 協助學校輔導工作的執行及評鑑。
  • 對於校園危機或緊急事件進行全校性的輔導。
  • 學校得依教育部規範輔導教師之職掌功能,視實際狀況調整其內容。

  • 個案輔導:以二、三級個案為主,三級轉介時為學校之個案管理者,每週以晤談六節課,每學期一百二十人次為原則。
  • 個案研討:負責校內個案研討會之規劃及執行。
  • 測驗與解釋:針對個案之需求實施心理測驗及解釋相關測驗之結果。
  • 班級輔導:因應班級突發或危機事件並進行輔導。
  • 親師諮詢:提供家長及教師輔導相關專業知能之諮詢服務。
  • 小團體輔導:每學期至少帶領一團,每團以12節課為原則,並負責小團體輔導工作含規劃、執行、成果製作。
  • 輔導活動:協助學校發展性輔導活動之推動,如心理衛生宣導等。
  • 進修與督導:參加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業知能研習及督導,每年至少18小時以上。
  • 輔導網絡資源的聯繫與運用。
  • 協助學校輔導工作的執行及評鑑。
  • 對於校園危機或緊急事件進行全校性的輔導。
  • 學校得依教育部規範輔導教師之職掌功能,視實際狀況調整其內容。

  • 課程諮詢:協助學生選課、了解課程內容、解決課程相關問題。
  • 教學資源支援:協助學生搜尋教學資源、使用教學設備、解決教學相關問題。
  • 學習活動規劃:規劃學習中心內的學習活動。
  • 行政支援:協助學習中心主任處理行政事務。

  • 課程諮詢:協助學生選課、了解課程內容、解決課程相關問題。
  • 教學資源支援:協助學生搜尋教學資源、使用教學設備、解決教學相關問題。
  • 學習活動規劃:規劃學習中心內的學習活動。
  • 行政支援:協助學習中心主任處理行政事務。

  • 課程諮詢:協助學生選課、了解課程內容、解決課程相關問題。
  • 教學資源支援:協助學生搜尋教學資源、使用教學設備、解決教學相關問題。
  • 學習活動規劃:規劃學習中心內的學習活動。
  • 行政支援:協助學習中心主任處理行政事務。

  • 課程諮詢:協助學生選課、了解課程內容、解決課程相關問題。
  • 教學資源支援:協助學生搜尋教學資源、使用教學設備、解決教學相關問題。
  • 學習活動規劃:規劃學習中心內的學習活動。
  • 行政支援:協助學習中心主任處理行政事務。

  • 課程諮詢:協助學生選課、了解課程內容、解決課程相關問題。
  • 教學資源支援:協助學生搜尋教學資源、使用教學設備、解決教學相關問題。
  • 學習活動規劃:規劃學習中心內的學習活動。
  • 行政支援:協助學習中心主任處理行政事務。

  • 課程諮詢:協助學生選課、了解課程內容、解決課程相關問題。
  • 教學資源支援:協助學生搜尋教學資源、使用教學設備、解決教學相關問題。
  • 學習活動規劃:規劃學習中心內的學習活動。
  • 行政支援:協助學習中心主任處理行政事務。

  • 鑑定與篩選:鑑定資賦優異學生,並提供適當的課程與輔導。
  • 課程規劃:規劃適合資賦優異學生的課程,以充分發揮潛能。
  • 輔導與諮詢:提供資賦優異學生的輔導與諮詢,協助解決學習、情緒、社交等方面的問題。
  • 舉辦研習、講座等活動,宣導資賦優異教育的理念與實施方法。
  • 進行資賦優異教育的研究,以了解資賦優異學生的學習特性與需求。

  • 鑑定與篩選:鑑定資賦優異學生,並提供適當的課程與輔導。
  • 課程規劃:規劃適合資賦優異學生的課程,以充分發揮潛能。
  • 輔導與諮詢:提供資賦優異學生的輔導與諮詢,協助解決學習、情緒、社交等方面的問題。
  • 舉辦研習、講座等活動,宣導資賦優異教育的理念與實施方法。
  • 進行資賦優異教育的研究,以了解資賦優異學生的學習特性與需求。

  • 鑑定與篩選:鑑定資賦優異學生,並提供適當的課程與輔導。
  • 課程規劃:規劃適合資賦優異學生的課程,以充分發揮潛能。
  • 輔導與諮詢:提供資賦優異學生的輔導與諮詢,協助解決學習、情緒、社交等方面的問題。
  • 舉辦研習、講座等活動,宣導資賦優異教育的理念與實施方法。
  • 進行資賦優異教育的研究,以了解資賦優異學生的學習特性與需求。

 

  1. 個案輔導:以二、三級個案為主,三級轉介時為學校之個案管理者,每週以晤談六節課,每學期一百二十人次為原則。
  2. 個案研討:負責校內個案研討會之規劃及執行。
  3. 測驗與解釋:針對個案之需求實施心理測驗及解釋相關測驗之結果。
  4. 班級輔導:因應班級突發或危機事件並進行輔導。
  5. 親師諮詢:提供家長及教師輔導相關專業知能之諮詢服務。
  6. 小團體輔導:每學期至少帶領一團,每團以12節課為原則,並負責小團體輔導工作含規劃、執行、成果製作。
  7. 輔導活動:協助學校發展性輔導活動之推動,如心理衛生宣導等。
  8. 進修與督導:參加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業知能研習及督導,每年至少18小時以上。
  9. 輔導網絡資源的聯繫與運用。
  10. 協助學校輔導工作的執行及評鑑。
  11. 對於校園危機或緊急事件進行全校性的輔導。
  12. 學校得依教育部規範輔導教師之職掌功能,視實際狀況調整其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