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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人事室新聞:【甄選公告】本校文教行政職系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幹事職缺甄選-桃園市立青溪國民中學-卓越創新

/ 發佈者:人事室 / 發佈時間:2024-08-06 / 內容狀態:啟用中

 【甄選公告】本校文教行政職系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幹事職缺甄選

【請參附件檔案】

一、甄選名額:

正取:1名

備取:視成績擇優候補1-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

(一) 職系:文教行政職系。

(二)職稱:幹事(職務編號:A600010)

(三)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二、報名資格: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以下各項資格者: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之公務人員。(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3、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4、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

5、需具備電腦(Word、Excel)等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負責盡職,品行端正,能配合學校業務時間服務及職務輪調者。

6、留職停薪尚未復職及原單位尚有服務義務或原單位不同意調任者,請勿報名。

三、工作項目:

1、辦理教學事務相關行政工作。

2、協助辦理學生戶外教育相關業務、各項獎助學金之申請、其他典禮與活動等業務。

3、協助各組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四、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中山東路124號

五、報名日期:113年86日起至113年812日止

六、報名方式:

(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一)意者請於11381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步驟提示完成授權同意徵才機關調閱完整履歷資料(務必填寫自傳,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聯絡電話、E-mail等資料正確性)。

(二)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PDF)後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達5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7)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書。(8)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言能力檢定、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無者免附)。(9)曾更名者,檢附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10)具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文件始得報名。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掃描,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即取消資格並由當事人負相關法律責任。

(三)資料不全者逕視為資格不符,不符合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補件亦不退件。另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四)上述上傳資料之正本,請於甄試當天報到時,提供人事室查驗。

(五)經書面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1-2名,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甄試結果將公告於本校網站)。

(六)正取人員若有資格不符或因其他因素無法完成核派,或因核派後經銓敘部審查資格不符者,應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候補人員遞補,不得異議。

         (七)報名事宜請洽人事室:03-33924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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