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搜尋:

最新公告-輔導室新聞: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事宜-桃園市立青溪國民中學-卓越創新

/ 發佈者:管理員 / 發佈時間:2023-09-26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主旨:    請於本(112)年度中秋節期間,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政風處112年9月22日桃政預字第1120006226號函辦理。
二、    請於本(112)年度中秋節期間,加強宣導「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如:
(一)    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除有本規範第4點但書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
(二)    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7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不得參加,且於例外因公務禮儀、民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等情形,應依第10點規定,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後始得參加。
(三)    涉及請託關說事項,應落實本規範第11點規定,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三、    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規之認知,請鼓勵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等教學資源,學習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內文可瀏覽群組:
註冊會員 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