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教務處新聞:113學年度第一階段申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國民教育階段)審議結果-桃園市立青溪國民中學-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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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審議結果業於113年7月11日公告至桃園市非學審議作業系統,分述如下: |
(一) | 屬「通過」之個案,請確依實驗教育計畫執行: |
1、 | 審議會通過核定實施期程僅為113學年度(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為期1學年者,114學年度仍須重新申請。 |
2、 | 審議會通過核定實施期程為跨1.5學年度以上者,申請人仍應逐年繳交該學年度課程細部計畫。 |
(二) | 屬「修正後複審」之個案:已先行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至桃園市非學審議作業系統上傳補件資料,複審結果另案函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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