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教務處新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學人員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桃園市立青溪國民中學-卓越創新
發佈者:教務處教學組長 / 發佈時間:2024-12-03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主旨: |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學人員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請貴校踴躍薦派教師報名參加,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年11月2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3970號。 |
二、 |
「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賡續培育臺灣手語師資,爰辦理本計畫。 |
三、 |
國教署已委託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旨揭計畫,參與培訓支學員符合規定條件者,方可取得臺灣手語教師合格證書。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
(一) |
報名資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不含代理;代課教師),1校以薦派1人為原則。 |
1、 |
培訓時間預計114年1月至114年6月,實際授課時間另行公告(薦送教師參訓地點應以就近區域為原則)。 |
2、 |
課程時數為108小時,課程安排每週1天,課程結束後,辦理初級臺灣手語課程評量,評量通過後,續上中級臺灣手語課程及學科課程。 |
(四) |
培訓地點:每期實體課程地點安排於適當地點辦理(依培訓公告網頁為準),且薦送教師參訓地點應以就近區域為原則。 |
(五) |
課程規劃:初級臺灣手語、中級臺灣手語、學科課程(臺灣手語課綱介紹、臺灣手語語法、課程設計、教學方法、聾人文化)。 |
1、 |
臺灣手語實體課程每週1天(將培訓學員分為A、B兩組,其中A組為星期一上課;B組為星期五上課,詳細分配如附件3),課程結束後,辦理臺灣手語測驗,通過者續上學科課程。 |
1、 |
方式:採筆試、手語測驗及教學演示3項進行測驗。 |
(八) |
核發證書:參與培訓之學員符合參與培訓課程節數規範,且筆試、手語測驗及教學演示等成績均達80分以上,方可取得「現職教師臺灣手語教學合格證書」。 |
(九) |
參與本計畫之現職正式教師,請學校務必依錄取通知及本培訓之課表(含培訓後測驗)給予公(差)假。另,為鼓勵教師參與培訓,國教署將補助參訓教師排代課鐘點費。 |
四、 |
對培訓及認證事宜有疑問者,請逕洽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聯絡電話(05)2263411分機2430、2431、2433及2434。 |